作为一个老师应该像父母一样呵护自己的孩子,有些老师却做出禽兽不如的事来。个别男教师没能管住自己的下半身对自己的女学生做出不齿之事。不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还可能毁了一个女孩的一生,让女孩幼小的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
5月26日,江苏高院发布了2022年江苏法院少年审判典型案例。其中,一男教师多次性侵13岁女孩获刑18年,被判终生从业禁止。
被告人周某系被害人小赵(女,时年13岁)所在班级任课教师,其明知小赵不满14周岁,仍多次对小赵实施猥亵和奸淫行为。在小赵年满14周岁后,周某还与小赵频繁发生性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在小赵不满14周岁时,对小赵实施猥亵和奸淫行为,其行为分别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周某身为对小赵负有教育职责的人员,在小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时,与小赵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周某多次实施三种犯罪行为,均属情节恶劣,应予严惩。
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周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禁止被告人周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