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山市歙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北岸镇卫生院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采购医用X摄影系统(DR)设备,该批设备为医保部门主导采购的首批非乙类医用集中采购设备,预算总额50万。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公立医疗机构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歙县医保局根据《关于印发完善黄山市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通过“三个严格”规范开展集采工作。严格采购行为。凡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30-50万元及以上非乙类医用设备,由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安排,进入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执行所在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程序。
严格采购纪律。严禁虚假招标、明招暗定、未招先定、泄露保密事项等行为,严禁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接收企业和经销人员回扣。对违反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招标采购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监督管理。依法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采购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或未按有关程序实施采购的,严格落实招标采购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招标采购行为依法依规进行。 今年以来,歙县医保局持续规范非乙类医用设备集中采购行为,有效推动医用设备阳光交易,确保医疗机构采购功能适用、技术适宜、价格合理的大型医用设备,实现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医疗成本,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的总体目标。
供稿:歙县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