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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江南区平阳村主任张新荣:在逃人员成村霸肆意鱼肉百姓
2019-11-04 16:55:26 | 作者: | 来源: |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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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信

  我们是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平阳村的村民,集体举报我们村委会主任张新荣伙同他人拦路抢劫,成为在逃人员,至今逍遥法外;凭借人脉横行村里,变成村委主任,肆意鱼肉百姓;巧设名目打击报复,连任村委主任,至今手握大权;利用职权巧取豪夺,勾结贪官污吏,侵吞民脂民膏;所作恶行罄竹难书,已成村霸毒瘤,无视法律法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伙同他人拦路抢劫,成为在逃人员,至今逍遥法外。

  根据南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1984)城郊法刑字第46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杨某于一九八二年,伙同黄某、张新荣(在逃)、甘某某(另案处理)在那洪叉路口,看见一对男女青年向吴圩方向走去,便跟踪至公路九公里处附近的竹林里时,被告人杨某、黄某等即冲上进行人身搜查,抢走男方的人民币八十多元,裤子一条,衬衣一件,被告人杨某还对该妇女强行奸污。上述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各被告人亦供认。”


  据说,张新荣当时为逃避法律制裁,逃往比较偏僻的百色田东和田阳等农村,从事卖猪肉行业,成为“在逃”抢劫犯,又凭借人脉关系,撑起“保护伞”,至今逍遥法外。后来,听说张新荣在百色因参与暴力犯罪,背负人命案,才被逼“逃回”村里。

  二、凭借人脉横行村里,变成村委主任,肆意鱼肉百姓。

  2014年6月份,张新荣当上村委会主任后,想方设法把集体资产变为自家私有财产,拉拢腐蚀城管部门,通过违法建设或违章建筑物,敲诈到那洪发展经济的外地人员;通过在那洪苏盆村七队经营消纳场,短短2年时间,不仅获取大量非法利益,还破坏了6.29亩耕地,损害乡村自然资源环境。

  若不是《南宁电视台》电视问政曝光,可能有更多的耕地被破坏,经开区管委会为了对这6.29亩的耕地进行复耕复绿工作,已花去156多万元的财政资金。按相关规定,破坏6.29亩耕地,已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至今不予立案,张新荣毫发未损,这其中“猫腻”就算是瞎子都知道。

  三、巧设名目打击报复,连任村委主任,至今手握大权。

  张新荣经常在村队长会议半公开说:你谁反对我的,我有能力搞你们一点“违法”证据,把你们弄进去,你们不信就试试。张新荣在2014年和2017年的两届村委选举中,诱使或强迫他人不准报名竞选村委会主任,并扬言说:若谁不听的话,我就把谁“弄进去”。


  然而,平阳村五队队长“韦某某”认为张新荣没有这么大“能耐”,于是报名竞选村委会主任,结果真被“弄进去”了。甚至到了2016年10月,张新荣为了防止韦某某出狱后找“麻烦”,影响2017年村委会主任连选连任,再次与“保护伞”密谋,所以韦某某刚出狱2天,又被“收押入狱”,至今还没出来。

  张新荣连任村委会主任后,以村里名义对在村里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户实行“强买强卖”,从中赚取非法利益。其中,为了确保非法目的能实现,张新荣到处警告他人说:如果谁不支持我,谁反对我提的意见,“韦某某”的下场就是谁的下场。现在,村民都怕他,更怕他后面的那把“保护伞”,所以村里人对他都是敢怒不敢言,生怕自己及家人被他打击报复。

  四、利用职权巧取豪夺,勾结贪官污吏,侵吞民脂民膏。

  早在2005年期间,平阳村五组有一块10亩集体用地位于南宁市工程机械市场旁边,经政府批准为我们平阳村五组的第三立业用地,经部门规划批准,我们五组计划在该地块建造综合楼一栋,于是需要收回张新荣的承包地1.53亩,当时张新荣就是利用其在该地块种植的部分大王椰、槟榔树和金山葵等苗木为基础,他通过抢种、移栽和谎称是野生等方式,虚报苗木数量,并与政府部门有关官员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款(三费)共计47多万元。

  张新荣轻松吃到甜头后,认为村里钱容易“诈”,于是从2008年开始,张新荣再次利用这块1.53亩的承包地做文章,但是村民眼睛是雪亮的,一眼就看穿了其阴谋,绝对是不会同意的,但是张新荣利用群众善良心理和当时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漏洞,通过伪造合同等方式,故意制造与村集体的纠纷,再次与公检法等政府部门“联手”勾结把平阳村五组告上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并获得胜诉,于2009年9月25日通过强制执行方式,从平阳村五队集体账户划走392484元给张新荣作为征地补偿款。短短4年间,张新荣与政府部门人员内外勾结(其女儿张某某系江南区法院工作人员),先后用同块地“诈取”村集体资金86多万元。

  在2014年之前,我们村是有1个幼儿园的,这个幼儿园是村的集体资产,在为解决村民小孩入园的问题,同时为村民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但随着村里外来户越来越多的时侯,村民出租房的收益也越来越多,于是张新荣利用村委会主任的手中权力,不顾村民的反对,擅自把村幼儿园拆除掉,然后在原址建成后的房却成为他自己的房子,强行把村集体资产占为已有,还强行把村集体土地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租给他自己经营农贸市场生意。

  张新荣还利用其胞弟张某某名义,与相关人员设立广西益科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胞弟张某某占有股份比例为33%,并以此公司名义,暗箱操作我村委八组第三产业综合楼及农贸市场的招标工作,同时勾结我村八队村民代表张某某,破坏正常招标程序,意图侵吞八队集体产权。后被我村民集体抵制,迫于压力在2019年7月退出招标。甚至勾结不法份子,成立注册广西汇富升龙置业有限公司,通过不法手段获取我村15亩第三产业用地的使用权。在没有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的情况下,私下寻找各个村民代表,在其家中进行签字表决,后经调查,签字的村民代表并未参加会议。

  2019年8月13日,张新荣个人在村委及各组公示栏发布《平阳村村民代表会议关于15亩建设用地合作开发决议公示书》(以下简称“《公示书》”),公然表述“本次会议决议经与会代表热烈讨论,本次会议作出了平阳村同意按《联营合作协议》及《联营合作变更补充协议》的约定与广西汇富升龙置业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本村约15亩建设用地的决议”通过《公示书》公示根本就没有通过村民代表会议程序表决内容:张新荣主任私自上门找代表在补充协议上签名,存在虚假的决议;不符合公开公正程序,擅自在《联营合作协议》及《联营合作变更补充协议》加盖公章(公章真实性存疑),并恶意隐上述文件内容。

  2019年8月22日,那洪街道办在我村委召开会议,讨论关于张新荣违反组织规定和程序,贿赂各生产队部份代表签字同意将十五亩第三产业用地租赁给广西汇富升龙置业有限公司一事并就未经村委会同意偷盖村委会公章进行调查,张新荣承认自己偷盖公章,但最终结果街道办只出具了《关于责令暂停执行集体用地建设相关工作的决定书(南江洪街2019.1号)》,未对其个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五、所作恶行罄竹难书,已成村霸毒瘤,无视法律法规。

  此前,张新荣为将此地块租赁给广西汇富升龙置业有限公司,多次威胁村委会相关人员,对于一些不支持他的小队和村民,实施打击报复,对持有不同意见的各小队和村民正常工作需要盖章签字的进行刁难或不配合,给村委会和各小队工作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并多次扰乱村党支部党员会议,威胁各党员说要叫公安人员抓反对他的村委干部和党员,部份党员已受到威胁。

  这件事,经开区纪委曾多次査过,最后,给我们的答复是:公安局有关张新荣当时的违法的档案不见了,找不到了,都叫我们往更高层的纪委反映。

  无论是在逃人员,还是村霸毒瘤,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分子,恳请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尽快铲除“张新荣”这个村霸毒瘤,还平阳村一片净土。我们坚信有关部门一定能为平阳村民做主,不放过任何挑衅党纪国法的行为,对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打击态势,不放过“张新荣”背后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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