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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可先提取公积金再申请贷款
2022-09-05 11:44:36 | 作者: | 来源: 焦点财经 | 我要分享

  近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发布《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通知明确,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8万元提高至6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5万元。

  同时,对经认定的罗山县高层次人才,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核算办法测算的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核算办法测算的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5万元。

  购房人属于公积金缴存职工且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允许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购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此外,该措施施行前,在罗山县城区内购买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但未缴纳契税,本措施施行后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补贴。措施施行后,在罗山县县城区内购买商品住宅(不含二手房),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50%补贴;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如门面房、公寓、写字楼等),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补贴。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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