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涯曝光《宝徕商业广场开发商诈骗大批业主 全款买房血本无归涉案金额2000多万》事件,引发关注。资料显示,宝徕商业广场项目位于文昌大道东面,地处文昌市商业经济文化繁华地段。开发商文昌富莱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伟,注册资金1000万元,地址文昌市文城镇和平南里(杨兹友楼)。
我们是宝徕商业广场的购房人,该项目位于海南文昌市文成镇城西路1号天成文锦里旁,开发商是文昌富莱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从2018年4月至约2018年9月陆续购买此商业地产共计约60多套,涉及房款金额计2000多万,购房者来自于河北、湖北、哈尔滨、四川、重庆、贵州、海口、文昌等全国各地。
我们付完了全款,按理应与我们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可开发商却千方百计无理拖延,致使直到今天,我们没有一家取得正式合同。问销售总是推下月办(2018年5月),下个月不行,又拖下下个月……直到去年年底我们才得知,房子早就抵押给银行了,销售说他们正在与银行积极沟通与协调,初步达成了一致,只需要办签字手续了,今年3月份能解押出来,这我们也信了。
今天2019年是8月27日,我们不知道我们还要等多久?开发商明知房子是抵押状态为什么拿出来卖?这到底是一种什么行为?有一部分购房人的合同上的总金额要低于实际支付的金额?且其中一笔款项还要求他们必须打入一个私人账户,说是房子备案价后溢价则需另付一笔溢价款,这个词我们不懂。一年多了,我们一直相信他们,可他们呢?开发商没有主动给我们打过电话,甚至我们主动打电话都还不接,更不说有什么项目进展了,他们的态度这么傲慢和无视到底来源于什么? 在此,我们想请教一下海南的有关政府和人民的公仆们,我们买房时看到了房子封顶,外墙正在施工,售楼部也张贴了五证(营业执照,文昌市商业房预售许可,施工建设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国土局用地文件),难道这些还不具备购房的条件么?我们购房时,到底要怎么鉴别才能保证我们的合法权益?难道政府的预售许可都不能够成买房的条件?我们几十年的血汗钱就这样子无息无息被这个流氓开发商吞噬了,我们该怎么办?其中有二个购房人分别是吴红梅和龚文辉,他们都去法院起诉了,法院也判了开发商赔偿,其中吴红梅还到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到目前为止现在他们二家也没有拿到钱,开发商也没有给个说法。
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走正规渠道解决不不了问题,所以,我们恳请海南人民政府,海南人民的公仆们为我们查明真相,也求关注谴责和追究这种欺诈手段,维护海南国际旅游岛和全球自由贸易区的形象,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不希望,我们本冲着海南好的空气和好的环境去海南买的房,却是我们噩梦的开始;也不希望交房无期,要钱无门的悲剧发生;也不希望号称国际自由贸易区,国际旅游岛,还没有一个讲理的地方,我们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