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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以“林长制”为总抓手依法惩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2022-12-13 12:01:35 | 作者: | 来源: 农村经济网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实现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博白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探索林长制与司法的融合,推动林长制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博白县林长召开公检法长关于露天矿山整治联席会议
 
该县立足实际,探索一条被动司法与主动作为相结合的生态资源司法保护新道路。近期,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博白县人民法院“河长林长田长+法院长”协作机制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县级统筹、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森林管护新格局,广泛汇聚生态建设的强大合力,共同推进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切实走好绿色发展之路。
 
“上了这堂生动的普法课,我们收获很大,以后也坚决维护绿色生态!”在松旺镇“庭审进社区,普法零距离”的公开自然资源审判庭上,参与的群众们纷纷表示。
 
据了解,博白县人民法院自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共受理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42件,审结42件,结案率达100%;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9件,审结17件,结案率达89.47%,其中涉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审结5件,在具体案件中判决支持了公益诉讼起诉人主张的赔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和承担修复生态责任的请求,挽回国家矿产资源损失1200万余元,严厉打击了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博白县将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强化林业与公、检、法等部门之间的配合,依法惩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合力筑牢森林生态安全司法屏障,切实保护森林、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安全,用实际行动以“林长制”真正实现“林长治”。(李艳、蓝海铖、王麒雅)
 
来源:博白县委宣传部
编辑: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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