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再引关注:初二男生遭15人围殴刺伤3人获无罪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019年5月17日,彼时尚未年满15岁的初二少年小蒋遭15名学生的殴打,混乱中,小蒋刺伤3人,2020年7月一审判决无罪。吉首市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无罪。
依据《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小蒋向吉首市人民检察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提出了近330万元的索赔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