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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岳母庆生醉驾致妻子死亡判6个月缓1年 具有自首和亲属谅解等从轻情节
2023-05-12 14:20:30 | 作者: | 来源: 本网综合

  男子为岳母庆生醉驾致妻子死亡判6个月缓1年 具有自首和亲属谅解等从轻情节

  江西石城县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一起男子醉驾致妻子死亡案例。2022年8月19日,被告人陈某带着妻子去丈母娘家,为岳母庆生,这原本是开开心心的事情。但是,当天晚上在丈母娘家喝过酒后的陈某,不听亲戚劝阻,执意要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妻子一起回家。回家途中,被告人陈某逆向行驶,与一辆小型汽车相撞,事故导致其妻子当场死亡,而陈某本人也左腿骨折。经鉴定,陈某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为124.11mg/100ML。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人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经过审理,被告人陈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最后,法院结合被告人陈某具有自首和取得亲属谅解等情节,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被告人陈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辑: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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